高路建筑公司宣贯川高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视频会议精神
发布日期:2022-04-08 阅读量:次
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、蜀道集团及川高公司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川高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视频会议结束,公司副总经理龙江、财务总监王登胜就高路建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做了部署和要求。工程安全部、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视屏会议。
视频会上,川高公司副总经理孙淳传达省委、蜀道集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会议精神,贯彻落实相关举措和要求。
视频会议结束,公司副总经理龙江、财务总监王登胜分别就高路建筑公司项目工地、公司驻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做了部署和要求:一是提高站位,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。各部(室)、各项目部要从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深刻认识保障成都“大运会”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极端重要性,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,提前谋划、统一部署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措施、更大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二是严格措施,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。切实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文件,动态关注疫情防控形势,坚持全员排查到位、掌握信息到位、分类处置到位,加强办公驻地、项目场区等场所疫情防控,要落实专人负责接待、登记、体温检测等工作,做到亮码通行。各项目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,加强防疫物资配备管理,开展防控物资的盘点,保证口罩、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,及时购买补充保证1个月的储备量,现场必须设置1间隔离室。三是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报送。按要求在节点时间内报送在建项目施工点项目部全员的《建筑项目疫情防控排查表》(含绿码、轨迹安全等信息)。四是按照四川省政府、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规定: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、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、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,要按照“谁的人、谁负责”“谁失控、追谁责”“谁瞒报、追责谁”的原则,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。公司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,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、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、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