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路建筑公司劳务、专业分包、材料(机械)供应单位入库公告
发布日期:2021-06-19 阅读量:次根据公司工程建设需求,经公司批准同意,现拟从2020年11月1日起公开对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及材料(机械)供应单位征集入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库报名时间
2020年11月1日-2020年12月15日
二、入库条件
(一)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
1、具备法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真实有效证件。
2、具有工程施工相关资质。
3、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。
4、纳税等级证(C级及以上)。
5、关键岗位技术人员:
(1)劳务分包单位
项目负责人:中级职称(工程类)
技术负责人:施工员或二级建造师(相关专业)
安全负责人:安全员或安全C证。
(2)专业分包单位:
项目负责人:中级职称(工程类)
技术负责人:施工员或二级建造师(相关专业)
安全负责人:安全员或安全C证。
质量负责人:质量员。
资料负责人:资料员。
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证书、提供的证书需注册在该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;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该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购买社保的记录(不少于一个月)。
(二)材料供应商入库条件
1、具备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等真实有效证件;
2、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能力。
3、纳税等级证(C级及以上)。
(三)机械、设备供应商入库条件
1、具备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等真实有效证件;
2、具备满足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能力。
3、提供可供出租机械设备权属证明,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、设备购置发票等。
三、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禁止入库情形
(一)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申请入库的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弄虚作假。
(二)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纳税信用等级在C级(不含)以下的。
(三)近两年,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官网查证,发现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(较大质量事故及以上的)或安全生产事故(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的)或环水保事故。
(四)收到举报并经公司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情况。
四、材料(机械)供应商禁止入库情形
(一)材料(机械)供应单位申请入库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弄虚作假。
(二)材料(机械)供应单位纳税信用等级在C级(不含)以下的。
(三)收到举报并经公司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情况。
五、其他
本次入库资料审核先网上进行资料审核,审核通过后预约现场办理资料审核。
四、公司地址
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外侧619号
五、联系人
(一)劳务、专业分包单位入库资料审核:
杨先生:18190769705 邮箱:597760999@qq.com
(二)材料(机械)供应商入库资料审核:
胡女士:15882279054 邮箱:501207612@qq.com
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0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