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
发布日期:2021-06-19 阅读量:次根据川高公司要求,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相关措施,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源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为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经研究,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,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人,同时在所属项目部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,落实专人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,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,并做好音、影、像记录,全力配合高路建筑公司做好迎接上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准备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