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
发布日期:2021-06-19 阅读量: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近期省政府安委会、省国资委、省交投集团等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川高公司《关于印发<川高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的要求,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,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,确保企业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同时,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,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,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,要求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项目经理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,负责督促指导各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工程部和安全管理部人员组成,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。各项目部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,制定、细化工作方案,明确工作责任,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工作。
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安全施工、特种设备、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,同时,也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、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。对重视不够、工作不力、推诿扯皮、失职渎职酿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,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问责追责。